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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 县域共青团改革成果汇③ | “3个加法”全链条强化团干部管理

时间:2022年12月13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2021年7月试点启动实施以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聚焦团干部管理,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制发《眉山市彭山区团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从选拔、培养、考核、保障、激励多维发力,推进团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改革源起

        改革前,彭山区部分团干部(含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在内的共青团专挂兼干部)存在权责不清、业务不熟等现象,对共青团重视不够。改革过程中,彭山区探索岗位激励、薪酬激励、职务职级激励、发展激励等多种激励机制,针对体制内、体制外分别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大大提高团的岗位的吸引力。同时,分层分类划工作职责、定工作目标、行奖惩办法,增强了工作实绩刚性约束,县域内共青团干部管理出现显著变化。

        二、主要做法

        (一)团委+个人+单位,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明权责

        对新引进团干部如镇(街道)团(工)委兼职副书记,签订团区委、个人、用人单位三方服务协议;对团区委机关青年干事,签订团区委、个人、选派学校三方服务协议。

        在保障各方权利的同时,明确各方应尽的责任,免除“统选兼用”团干部的后顾之忧,促进团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围绕组织建设、思想引领、服务青年等重点,突出“双促进”(即促进团组织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和“一强化一提升”(即强化共青团的政治功能、提升共青团的社会功能),明确要开展好“五个一”工作(即协助组建一支青年志愿服务队,召集“返乡大学生”积极围绕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项目品牌;组建一个网上青年兴趣社群,线上线下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强乡村振兴人才凝聚力;联系一批本地外出团员青年,了解青年思想动态和需求,反映青年意愿和诉求,吸引外出团员青年返乡就业创业;组织一支青年宣传队,协助运营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推荐彭山的风土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等;提出一条发展建议,发挥专业所长,通过调查研究等方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科学建议),明确团干部的履职方向和工作重点。

        (二)培养+考核,“月晒账、季考评、年总结”细化考评过程

        建立党政、团内、青年、社会“四位一体”团干部述职考评制度,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集中进行述职评议,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20%。

        团区委兼职青年干事及镇(街道)团(工)委兼职副书记,每年初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和本地实际撰写任期目标书,明确履职期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建设、联系服务青年、服务中心、特色活动等重要KPI指标。根据任期目标书,采用“月晒账、季考评、年总结”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薪酬的依据。

        1.每月末,兼职团干部对当月个人履行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和自评,如重点工作、出勤及思想动态等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说明理由,填写《团干部月工作晒账表》,相关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对《晒账表》进行认定。

        2.每季度末,根据兼职团干部月晒账情况和工作表现,由团区委对季度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发放奖励,评定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20%。

        3.年末或次年年初,团区委综合每季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评价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20%。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

        (三)政治激励+经济激励,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1.体制内:突出政治激励。落实团的区级及以下各级团组织书记,企业事业单位团组织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落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年度工作评价结果区分等次并书面向其所在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区委组织部将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团干部纳入青年人才库,在参加年轻干部铸魂培训班、干部晋职晋级和评先选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培育和发掘优秀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对团内考核连续两年评为优秀的,团区委直接向区委推荐,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力量,由组织部门按程序选拔进入“两委”班子。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干部队伍建设,保持由教师兼任的学校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和少先队辅导员的稳定性,任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学校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并在教师职称评定中予以倾斜。

        2. 体制外:突出经济激励。对团区委兼职青年干事及镇(街道)团(工)委兼职副书记给予如下保障及奖励:由团区委统一购买意外保险,参与团内评先选优,符合条件的视服务镇(街道)临聘人员空编情况,可纳入转临聘范围。按要求进行“月晒账”并经所在单位认定合格的,由团区委根据工作时长发放300—500元/月的工作薪酬;“季考评”被评为优秀的,每次给予500元奖励;“年总结”被评为优秀的,每次给予1000元奖励。各镇(街道)可视工作情况给予每月不超过500元的工作薪酬。

        三、工作成效

        改革后,对县域内团干部有了较为规范的管理办法,打破过去教体部门、组织部门与共青团各行其是的状况,真正将团的双重管理落到实处。注重过程管理,通过科学化、可量化的方式,将培养贯穿考核的全过程,将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热爱团的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团员青年选拔到团的岗位,也借由团的岗位培养、锻炼一大批优秀青年,为县域内各级党委培养源源不断的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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