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关于在“五四”前后集中开展“快乐青春,快乐眉山”主题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少工委,市直属团组织,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相关志愿服务组织:
今年5月4日是“五四”运动92周年纪念日。为弘扬五四精神,激发青少年的爱党、爱国热情,倡导健康向上的工作、生活理念,深化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经共青团眉山市委、眉山市青年联合会、眉山市少工委、眉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决定在“五四”前后集中开展多方面的主题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快乐青春,快乐眉山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我摄影,我快乐” 、“我绘画,我快乐”活动。广泛组织青少年摄影艺术爱好者以“低碳”为主题开展摄影绘画比赛、摄影绘画作品巡展等活动,对优秀摄影作品进行奖励和宣传。
(二)开展“我创业,我快乐”活动。组织创业青年举办创业座谈会、创业论坛等学习交流活动,优秀创业青年现场讲授创业成功经验,为创业青年现场解答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荐等工作,切实服务创业青年。
(三)开展“我低碳,我快乐”活动。倡导科学、环保的“低碳”生活理念,通过骑游、植树、文艺节目、展板、短信、微博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帮助青少年树立低碳、环保生活意识,并将环保理念转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
(四)开展“我交友,我快乐”活动。组织单身青年举行“联谊会”、“交友会”,积极帮助单身青年扩大交友范围,建立自然、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解决婚恋问题。
(五)开展“我学习,我快乐”活动。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通过党史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等形式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学习党史的热潮,引导青少年牢记历史、怀念革命先辈、珍惜幸福生活,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社会主义的美好情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引导,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制定方案,广泛动员,激活基层,使“五四”纪念活动真正发挥其纪念、宣传、教育、引导作用。
(二)团市委将在五四前后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请各地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1、
2、
3、5-7月,团市委将与市党史研究室共同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眉山市青少年网上知识竞赛,请各地各单位广泛发动青少年参与,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团市委将于五四前后举办眉山市青年摄影绘画作品巡回展,作品将在六区县巡回展出。请各地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参展作品选送工作,发动本地、本单位的青少年广泛参与,力求选送本地本单位最高品质的摄影、绘画作品参展。
(1)作品以“低碳”为主题,作品必须为作者一年内亲自拍摄、绘制,照片不得进行电脑合成和较明显的修改。
(2)各地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参展作品5寸照片(背后注明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单位、主题名称、联系方式、作品完成时间等)及其电子文档(拍摄摄影、绘画作品须使用专业相机,像素尽可能在800万以上,大小3MB以上)送团市委办公室。
(3)选送参展作品名额见附件,未分配名额的单位请积极组织本单位青年参加,团市委将根据征集到的作品情况择优选出部分作品参展。
以上各项活动请与团市委办公室袁琳联系,电话:38168110。
附:摄影、绘画作品推荐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眉山市委 眉山市青年联合会
眉山市少工委 眉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附:
摄影、绘画作品推荐名额分配表
摄影作品(幅) | 绘画作品(幅) | |||
青年组 (18—45岁) | 少年儿童组 (8—17岁) | 青年组 (18岁—45岁) | 少年儿童组 (8—17岁) | |
东坡区 | 5 | 5 | 5 | 5 |
仁寿县 | 5 | 5 | 5 | 5 |
彭山县 | 4 | 4 | 4 | 4 |
洪雅县 | 4 | 4 | 4 | 4 |
丹棱县 | 3 | 2 | 3 | 2 |
青神县 | 3 | 2 | 3 | 2 |
高职院 | 3 | 3 | ||
合计 | 27 | 22 | 27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