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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公告

关于在“五四”前后集中开展“快乐青春,快乐眉山”主题纪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年04月06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各区县团委、少工委,市直属团组织,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相关志愿服务组织:

今年54日是“五四”运动92周年纪念日。为弘扬五四精神,激发青少年的爱党、爱国热情,倡导健康向上的工作、生活理念,深化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经共青团眉山市委、眉山市青年联合会、眉山市少工委、眉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决定在“五四”前后集中开展多方面的主题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快乐青春,快乐眉山

二、活动时间

201154前后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我摄影,我快乐” 、“我绘画,我快乐”活动。广泛组织青少年摄影艺术爱好者以“低碳”为主题开展摄影绘画比赛、摄影绘画作品巡展等活动,对优秀摄影作品进行奖励和宣传。

(二)开展“我创业,我快乐”活动。组织创业青年举办创业座谈会、创业论坛等学习交流活动,优秀创业青年现场讲授创业成功经验,为创业青年现场解答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荐等工作,切实服务创业青年。

(三)开展“我低碳,我快乐”活动。倡导科学、环保的“低碳”生活理念,通过骑游、植树、文艺节目、展板、短信、微博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帮助青少年树立低碳、环保生活意识,并将环保理念转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

(四)开展“我交友,我快乐”活动。组织单身青年举行“联谊会”、“交友会”,积极帮助单身青年扩大交友范围,建立自然、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解决婚恋问题。

(五)开展“我学习,我快乐”活动。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通过党史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等形式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学习党史的热潮,引导青少年牢记历史、怀念革命先辈、珍惜幸福生活,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社会主义的美好情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引导,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制定方案,广泛动员,激活基层,使“五四”纪念活动真正发挥其纪念、宣传、教育、引导作用。

(二)团市委将在五四前后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请各地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154当天举办“青年创业眉山强”眉山市青年创业论坛,请各地各单位推荐参与活动的成功创业代表和创业青年代表,成功创业代表将作为创业青年代表的创业导师,帮助他们创业。各区县团委推荐成功创业代表和创业青年代表各1名,其他单位和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荐,推荐代表的基本情况请于415前报送团市委办公室,由团市委筛选确定。

254当天团市委将开展植树活动,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届时各单位都要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有条件的单位可单独划定区域种植,相关事宜可在420前与团市委办公室联系。

35-7月,团市委将与市党史研究室共同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眉山市青少年网上知识竞赛,请各地各单位广泛发动青少年参与,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团市委将于五四前后举办眉山市青年摄影绘画作品巡回展,作品将在六区县巡回展出。请各地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参展作品选送工作,发动本地、本单位的青少年广泛参与,力求选送本地本单位最高品质的摄影、绘画作品参展。

1)作品以“低碳”为主题,作品必须为作者一年内亲自拍摄、绘制,照片不得进行电脑合成和较明显的修改。

2)各地各单位于420日前将参展作品5寸照片(背后注明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单位、主题名称、联系方式、作品完成时间等)及其电子文档(拍摄摄影、绘画作品须使用专业相机,像素尽可能在800万以上,大小3MB以上)送团市委办公室。

3)选送参展作品名额见附件,未分配名额的单位请积极组织本单位青年参加,团市委将根据征集到的作品情况择优选出部分作品参展。

以上各项活动请与团市委办公室袁琳联系,电话:38168110

 

附:摄影、绘画作品推荐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眉山市委             眉山市青年联合会

眉山市少工委               眉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1年4月6

附:

摄影、绘画作品推荐名额分配表

 

摄影作品(幅)

绘画作品(幅)

青年组

1845岁)

少年儿童组

817岁)

青年组

18岁—45岁)

少年儿童组

817岁)

东坡区

5

5

5

5

仁寿县

5

5

5

5

彭山县

4

4

4

4

洪雅县

4

4

4

4

丹棱县

3

2

3

2

青神县

3

2

3

2

高职院

3

 

3

 

合计

27

22

27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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