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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公告

关于开展“新年心愿,青春微力量”2016眉山 大型公益暖冬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5年11月3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各区县团委:
        新年即将来临,为帮助学习、生活、工作中有实际困难的青少年实现2016年新年愿望,让他们共享阳光,共同成长,经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决定开展“新年心愿,青春微力量” 2016眉山大型公益暖冬行动,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帮助贫困青少年实现2016个新年心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日—2016年1月10日(其中:征集、认领心愿时间:2015年12月10日—12月31日,集中实现心愿开展帮扶时间:2016年1月1日—1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新年心愿,青春微力量
        三、活动对象
        面向全市特别贫困的边远山区学生、农民工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单亲学生等亟需帮助的个人和集体。
        四、活动程序        
       (一)心愿征集统筹(2015年12月1日——12月9日)。各区县根据分配心愿名额(附件1)和实际情况,以乡镇为单位,以学校为主体,以农村学校为重点,将名额分配到学校,由学校组织贫困青少年进行心愿收集,联络员为学校团队负责人。学校将心愿收集后交所在乡镇团委,由乡镇团委负责审核,整体统筹,增减心愿。由乡镇团委增加的,联络员填乡镇团委负责人姓名电话。
       (二)心愿汇总确定(2015年12月10日——12月13日)。由区县团委统一将心愿汇总,进行审核筛选,按任务数上报团市委备案(附件2)。团市委将各区县确定的2016个心愿,在眉山青年网(新年心愿专题网页)、眉山志愿者网上公布接受公众认领。超出任务数的其他心愿由各区县自行掌握、调整和补充。
       (三)心愿发动认领(2015年12月14日——12月31日)。团市委通过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各区县在相应城区集中举办心愿认领超市(心愿认领屋),条件成熟的乡镇也可开展。各级团组织要充分依靠电视台、网站、报纸、微博、官方微信、QQ群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爱心单位、人士和青年志愿者等在网上查看认领心愿,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
       (四)心愿帮扶实现(2016年1月1日—1月10日)。爱心人士一经确定要帮扶的心愿后,各乡镇、学校要立即主动热情与心愿认领人对接,协调落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心愿帮扶。心愿落实后学校团队负责人要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至乡镇,并汇总上报区县团委。区县团委在此期间每日上午更新眉山青年网上的心愿认领情况。各级团组织要做好心愿帮扶信息宣传工作,协调心愿人在心愿满足后及时与受助人联系感谢。
       (五)整理总结(2016年1月11日—15日)。各区县要做好总协调和后勤服务,对心愿认领、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将活动总结、统计表(附件3)加盖公章于1月15日前上报团市委(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活动要求
       (一)在征集心愿时,乡镇团委和学校团队组织要真正深入基层,深入贫困青少年群体,注重发挥各社会组织辅助作用,调查了解收集相应心愿,注重选取各类贫困青少年个人或集体自身无力完成又迫切需要帮助解决的心愿。填表时,青少年的基本情况一定要真实具体可信,心愿一定是特殊群体符合实际、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心愿。
       (二)请各区县团委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在12月5日前将负责同志姓名电话报团市委。
        联系人:程辉        联系电话:38169932
        电子邮箱:457672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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