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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公告

“眉山市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公益活动启事

时间:2008年06月25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结束。随着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起来临的高额学费和生活费问题,将成为城乡贫困家庭的沉重负担。“十年寒窗终有果,家境贫困梦难圆”。为了动员社会力量,向贫困大学新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实现梦想,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广电局共同开展“眉山市圆梦大学行动”公益活动。

一、目的

   推动社会关注,动员社会捐款,帮助城乡贫困大学新生圆大学之梦。

二、主要内容

  1 、以各新闻媒体开设的“眉山市希望工程圆梦大学”栏目为主,集中报道城乡贫困大学新生无钱上学的问题。

  2 、团市委建立多种捐赠渠道,积极动员和接受市内外社会各界的捐款,接受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大学新生的申请,采取结对资助的办法,为每位受助学生一次性提供 2000元的助学金。

 3 8月下旬,主办单位举行发放仪式。邀请党政领导、社会各界以及在本次活动中热情参与并大力支持的有关人士出席,弘扬捐资助学善举,报告募捐和资助成果。

三、捐赠服务

  1 、捐助标准为每名贫困大学新生 2000元。也接收零星捐款进入基金。

  2 、团市委收到捐款后,向捐赠人开具捐款收据。

  3 、团市委将采取“结对资助”和基金资助的捐助方式。 830日前,在眉山青年网( www.msyouth.cn)等媒体上公布受助学生资助情况。根据资助的情况,捐赠人及受助学生的通信地址,双方可建立联络;学生有义务写信给捐赠人,汇报是否按时足额收到助学金及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

  4 、捐款时请在用途一栏注明“捐助贫困大学新生”字样,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捐赠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5、捐款全部进入“眉山市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基金”,由团市委统一管理。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此次活动募集的捐款全部用于此次活动。

6、团市委将在媒体上公布此项活动的财务收支情况。

7、捐款 5万元以上的捐款人,可在“眉山市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基金”名下设立以捐款人指定名称命名的专项基金,并可在遵循本次公益行动宗旨的前提下,与团市委共同制定富有个性化的捐助规则。

四、救助金的申请

  (一)申请者须符合如下条件

234条符合其一均可)

  1 、应届高考生本科上线且经录取(预科生和军事类等免除学费类高校录取生除外,二本以上);

  2 、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农村贫困生;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职工且尚未再就业的城镇贫困生;

 4、家庭遭受地震灾害,经济困难的贫困生;

 5、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或残疾子女(含本人残疾)优先;

 6、没有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助学金的资助。

(二)申请期限及程序

1、   申请时间:6月 20日—8月 10

2、   符合条件者,在申请期限内到各区县团委及眉山市行政服务中心青少年服务窗口(联系电话: 8169061)处领取《“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公益活动资助申请表》(或在眉山青年网 www.msyouth.com上下载) ,如实填写、提供相关资料,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复印件等),寄(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青少年服务窗口做好预先报名。

五、审批程序

1、由团市委结合收到的申请材料和捐方意愿,委托申请学生所在区(县)团委根据申请资助条件对申请人进行情况核实。

2、审核后的部分学生申请资料将陆续在各新闻媒体“希望工程圆梦大学”栏目上进行刊登,供社会各界认捐。

3、6月 20日— 820日,在眉山青年网上公示资助学生名单.对申请人资格有疑问者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08338168114

六、基金发放

  8月 20日后,团市委将通过各地团委将救助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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