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关于评选全市十佳乡镇(街道)团组织、十佳“两新”团组织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市属团组织:
为树立基层团组织先进典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共青团工作。团市委决定开展眉山市十佳乡镇(街道)团组织和十佳“两新”团组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参评对象
全市乡镇(街道)团组织;全市“两新”团组织
三、评选条件
1.十佳乡镇(街道)团组织评选条件
(1)队伍建设好。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扎实推进,党组织高度重视,班子配备有力,成员分工合理,团内工作规范有序,各项制度建立健全。
(2)主题活动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爱心圆梦”、关爱特殊青少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青年就业创业、青年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成效显著。
(3)创新工作好。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能有一至两个亮点特色工作,有学习推广价值。
(4)作用发挥好。能有效调动编外副书记、委员的工作积极性,能有效团结、凝聚、服务本地团员青年,服务青年举措多、成效好,受到了团员青年的高度拥护和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十佳“两新”团组织评选条件
(1)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健全,有活动阵地,有活动记录、档案资料,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2)领导重视。团组织所在单位负责人重视、关心团的工作开展,给予必要的支持。
(3)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围绕企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有创新工作举措;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为青年解决实际问题;在区县团委指导下开展“五个一”活动;每年开展主题活动不少于3次;
(4)团组织成立半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及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严格筛选,确保推荐上报的团组织的真实性、先进性、典型性和广泛性。各区县分别推报十佳乡镇(街道)团组织不多于3个,十佳“两新”团组织不多于2个;各市直属团组织可推报十佳“两新”团组织1个。报团组织所需材料为:(1)推荐申报表1份;(2)2000字事迹材料和350字事迹简介各1份;(3)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本。所有申报材料请于12月10日前上报团市委组宣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觅;联系电话: 38199125;
共青团眉山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