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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公告

关于评选全市十佳乡镇(街道)团组织、十佳“两新”团组织的通知

时间:2011年11月2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各区县团委、市属团组织:

为树立基层团组织先进典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共青团工作。团市委决定开展眉山市十佳乡镇(街道)团组织和十佳“两新”团组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1210

二、参评对象

全市乡镇(街道)团组织;全市两新团组织

三、评选条件

1.十佳乡镇(街道)团组织评选条件

1)队伍建设好。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扎实推进,党组织高度重视,班子配备有力,成员分工合理,团内工作规范有序,各项制度建立健全。

2)主题活动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爱心圆梦”、关爱特殊青少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青年就业创业、青年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成效显著。

3)创新工作好。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能有一至两个亮点特色工作,有学习推广价值。

4)作用发挥好。能有效调动编外副书记、委员的工作积极性,能有效团结、凝聚、服务本地团员青年,服务青年举措多、成效好,受到了团员青年的高度拥护和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十佳两新团组织评选条件

1)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健全,有活动阵地,有活动记录、档案资料,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2)领导重视。团组织所在单位负责人重视、关心团的工作开展,给予必要的支持。

3)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围绕企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有创新工作举措;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为青年解决实际问题;在区县团委指导下开展五个一活动;每年开展主题活动不少于3次;

4)团组织成立半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及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严格筛选,确保推荐上报的团组织的真实性、先进性、典型性和广泛性。各区县分别推报十佳乡镇(街道)团组织不多于3个,十佳“两新”团组织不多于2个;各市直属团组织可推报十佳“两新”团组织1个。报团组织所需材料为:(1)推荐申报表1份;(22000字事迹材料和350字事迹简介各1份;(3)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本。所有申报材料请于1210日前上报团市委组宣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觅;联系电话: 38199125

附件:1.眉山市十佳乡镇(街道)团组织申报表

2.眉山市十佳两新团组织申报表

 

共青团眉山市委

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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