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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4年08月07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主要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四项职能。共青团眉山市委由中共眉山市委和共青团四川省委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眉山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市青联、青企、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眉山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意见,对眉山市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

    6、参与制定眉山市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市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机构和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我的中国梦”为统揽,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民族团结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少年中生根扎根;在小学,重点增进以“五爱”为核心的基本情感认同;在中学,引导确立基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在大学,深化“青马工程”,办好“大骨班”,促进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性认同和自觉践行。发挥校外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作用,开展“我是城市小主人”、“七彩成长营”等体验式活动,用这个社会认知的最大公约数引领社会思潮,凝聚青少年共识。

2理顺园区与乡镇团组织关系。加大行业建团、青年专合组织建团、两新组织建团力度,探索网络建团新方式。

3市区县团委建立30个基层试点团组织,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真正把基层团组织建成青年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组织。

4将眉委发[2013]18号文件中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委目标绩效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区县团委重点考核内容是区县委、政府研究共青团工作、班子配备、人员到位、基层工作,市属团组织重点考核内容是志愿服务和重点人群关爱工作。建立一季度一次重点工作通报制。

5组建青年就业创业讲师团,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开展50场青春就业创业大讲堂。

        6、举办“青年创业眉山强”眉山市第二届青年创业大赛。

        7、举办青工技能比武和青年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

8、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YBC项目,扶持至少20名青年创业。

9加强与青年公益组织合作,成立眉山青年公益组织服务中心,做到青年公益组织的联系和服务,60万专项资金购买部分青年公益组织服务项目,发挥社会协同作用。

10加强与高校合作,成立眉山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组织百支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走进眉山开展关爱留守学生,百名大学生返乡见习计划。

11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争取社会资金600万,用于开展救助贫困学生、修建希望学校、快乐图书室和快乐体育室等公益事业。

12、优化眉山青年服务直通车注册、消费流程,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规模,将工作对象变为工作力量。

13、大力推广“爱在身边·公益联盟”模式,以“环保换一换”、“淘宝集市”为重点公益项目,推动社会管理和创新。

14、组织青年志愿者全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泡菜展销会等重点工作。

15、实施“五步工作法”,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其中,贫困青少年救助规模扩大并有力有序;建立星级留守学生之家80个,举办暑期快乐学校关爱留守学生、职工子女活动131期。

二、部门概况

团市委内设办公室、组宣部、工农青年部、学少部4个中层机构,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团市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66.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5.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6.18万元,医疗卫生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市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共青团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团市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团市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56.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五四纪念活动经费、未保委工作经费、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办公室工作经费、青少年活动中心日常运行经费、青少年成才基金工作经费、青年就业创业奖励和贴息等专项经费、惠民帮扶工作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关爱留守学生工作经费和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经费。

(二)医疗卫生4.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8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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