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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团组织

创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

时间:2014年03月04日信息来源:车辆厂 字体:

为贴近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共青团工作实际,提高基层团干部工作执行力,提高基层青年工作活跃度,20141月,公司团委对公司《共青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

20129月,公司团委制定公司《共青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对公司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评价考核。制度运行一年以来,公司各级团组织工作成效得到明显提高,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由于基层团干部都是兼职,对团的工作执行力度不够,并在自主开展活动上,缺乏主动意识和创新意识。针对此类问题,公司团委在此次《细则》的修订上,本着结合基层团组织工作实际的原则进行。一是对考核项点进行全面梳理,细化打分标准。修订后的《细则》完善了具体的考核内容,共分为4大项、13小项,包括基础工作、重点工作、特色活动、临时交办工作以及信息宣传等,同时细化各考核项点分值和考核流程,由公司团委根据各支部平时的工作每月统一评定,每个季度末统一考核,并成立考核委员会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二是奖惩并举,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一方面,改进奖励办法,提高奖励标准,修订后的《细则》奖励办法采用递进式激励方式,即分数递进和奖励递进的双递进累计奖励模式,并在以往奖励标准上提高了近两倍,并对一年中四个季度全部优秀的支部给与一次性奖励,奖励设置更加合理和有激励性。另一方面,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两个季度不合格,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四个季度不合格则重新换届,并通报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同时,每季度考核结果纳入公司党建精益双目标检查。

新《细则》旨在对基层团组织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全面、客观的评价各支部的工作成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基层团组织工作活力。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还会不断的修订完善,使基层团组织工作逐步规范化,以适应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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