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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共青团眉山市委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时间:2012年11月2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眉山市委

关于2012年共青团眉山市委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团市委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

工农青年部工作人员1名(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遴选范围、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在职机关干部:

1.现任团干部或离任团务工作岗位不到2年的机关公务员,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

2.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协调能力。

328周岁及以下。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工作经历和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121120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1120-1126(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38168059

3.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

报考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2张两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

(三)考评、考核

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考评、考核工作由团市委负责组织实施。

考评采取“现场材料撰写和回答提问”的方式于20121129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评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团市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市委编委会审定

团市委集体研究正式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报市委组织部提交市委编委会审定。

(六)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团市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团市委    38168114

附: 2012年共青团眉山市委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眉山市委

                            2012年11月16


附件:

2012年共青团眉山市委

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岁)

照 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取得公务员

身份时间

 

全日制教育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身份证

号码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报考单位及职位

 

 

 

 

 

奖惩

情况

 

年度

考核

结果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称谓

姓 名

年龄

政治面貌

是否有

回避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

或主

管部

门意

 

 

(盖章)

   

区县团委审核意见

 

 

(盖章)

   

市委组织部审查意见

 

         

 

 

                                      (盖章)

                         

备注

 

 

注:1.职位要求的其它信息,请在备注栏说明;

2.“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此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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